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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实行省、市、县(区)各级政府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
为了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和我省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决策部署,近日,江西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和省人社厅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普法办有关人士指出,《意见》的出台将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持续深入开展,提高全省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为加快建设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出台背景: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省普法办有关人士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国家工作人员的学法自觉性不断增强,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普遍提升,为推进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但是,与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相比,国家工作人员在学法用法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视不够,有的地方和部门学法用法制度不够健全,有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淡薄,依法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力还有差距。
“在此背景下,《意见》出台既顺应了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也呼应了建设富裕美丽江西的发展大局。”上述人士指出,四部门联合制定下发《意见》,意味着我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迈出了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一步,将大力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促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厉行法治,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将为加快建设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要内容:着力从七大方面学法用法
据介绍,《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任务,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工作布局、重点任务以及重点对象等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
二是突出学习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切实维护宪法实施。
三是学习国家基本法律。认真学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国防法以及国际法等方面的法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改的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
四是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文化建设法律法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同时,注重对江西省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学习,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六是学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七是大力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实践。坚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重点措施:创新学法形式完善考核评估
据了解,《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的重点措施完善制度,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长效性。
一是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确保把领导干部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岗位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以全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为目标,坚持以自学为主的方法,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建设网络学法学校、网络学法课堂,搭建和完善学法平台。注重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在学法中的运用,不断拓宽学法渠道,推进学法形式创新。
三是加强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进一步加强法治课程体系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干部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的进修班或培训班,应把法治课作为一个独立的课程体系,时间不少于8个课时。
四是坚持依法决策。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决策,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五是严格依法履职。制定并实行省、市、县(区)各级政府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
六是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坚持以考促学、以考促用,认真研究并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考法制度的适用范围、考试内容、考试形式、考试结果运用等工作,提高考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同时,《意见》还从加强组织协调、加强保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进一步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效性,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激励机制。要求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纳入“法律进机关(单位)”、学习型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把法治知识纳入公务员录用考试、培训和年度考核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特色亮点:服务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
“既落实中央部署,也体现了我省特色。”与外省相比,我省在《意见》中特别突出了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大力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等要求和内容。
省普法办有关人士表示,全省正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而完善学法用法制度也是服务“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建设”的具体行动。我们要把宣传以“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任务,并作为我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点:一要围绕“富裕江西建设”,大力学习宣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等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我省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二要围绕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深入学习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法律法规,推动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三要围绕“幸福江西建设”,大力学习宣传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