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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大全2019-05-18李天扬老师

云南法宣在线考试平台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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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建省州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建水新要求,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增强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的针对性、实效性,克服形式主义、走过场等弊端,充分利用互联网在学法考法中的独特优势,实现学法用法及法律知识考试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提高普法对象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云南省普法办《关于在全省推广运用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系统的通知》(云司发电〔2016〕65号)及红河州依法治州办《关于印发〈红河州推广运用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治州办〔2016〕7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公职人员中推广网络在线学法考试工作。现将《建水县推广运用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系统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省普法办通知要求,拟于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期间,运用网络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全省宪法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希望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期顺利参加考试。

运用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系统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州第八次党代会、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抓好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适应大数据、“互联网+”的社会发展需求,创新普法工作形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普法成本,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工作深入开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新要求,适应互联网时代普法工作电子化、信息化发展的迫切要求,积极创新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新形式,努力提高学法用法的实效性和便捷性,为全面推进法治建水建设,实现全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广应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研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提供技术支持的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系统网络平台,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考勤(积分)、学法电子档案和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推动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化、信息化、制度化,努力营造全民学法、遇事靠法、自觉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学考对象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建省州属单位在职在编国家工作人员。

四、学习内容

主要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决定相关内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律法规;与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其他社会组织人员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民族自治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单行法规等。以上学习内容将根据每年工作重点和要求,在网络学法考试平台上适时更新。

五、学考方式

根据云南省普法办安排部署,从今年开始,全省法律知识学习与考试将依托互联网,采取网上学习、网上考试的方式进行,不再使用纸质方法。学员年度学法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学分由日常学分和年度普法考试学分相加构成,日常学分和年度普法考试学分各占50%权值。日常学分由学员学习积分折合生成(积分规则另行规定);年度普法考试采用百分制试卷,由系统智能组卷,自动生成成绩。各级党委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法宣办”)可根据各自实际,指定和组织所属区域、单位或行业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六、组织实施

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工作由县法宣办具体负责实施。各单位要认真统计在职在编公职人员数量,获取学员学号;学员通过电脑、手机移动端等学习法律知识,完成规定的学习积分,并参加年度普法考试。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数据统计上报

各单位对本单位参学人数、联系人即用户管理员(见附件1:《用户单位学员人数及联系人汇总表》)进行统计,上报至县法宣办进行汇总。各单位用户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参训学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各单位参学人数报县法宣办后,由县法宣办统计上报州法宣办。学法考试活动在全州统一部署下由县法宣办负责组织实施。

县委依法治州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联系人:金娅萍、张绚;电话(兼传真):7619342。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9日前。

(二)学号申购激活

1.学号发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各地各部门上报的学员数据情况生成各单位学员学号区段,按照省普法办-州法宣办-县(市)法宣办-单位(部门)的顺序发放到各地各单位(部门)。单位管理员收到学号区段后,逐一分发到学员个人。

2.学号申购。经省普法办与研发单位协商,确定学法考试费用按照首年每人每年30元、次年每人每年20元、第三年每人每年10的标准收取服务费用。(3年以后的费用经省普法办与研发单位初步商定为免费,具体视系统维护管理情况确定)

按照省普法办通知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经研究决定,我州各级学法考试费用按照三年分三次缴纳的办法执行,各单位(部门)11月20日前将申购经费直接汇款至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后续费用收缴时间由州法宣办另行通知),所需费用从普法经费中列支。

汇款账号:1100107160005604086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支行。

行号:105100009098。

户名: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

各单位(部门)汇款后将汇款凭证,传真至县法宣办留存备查。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25日。

3.学号激活。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收到汇款后,通知技术人员在后台激活已缴费学员账号。由学员登录网址www.faxuan.net或www.xf.faxuan.net,凭分发到个人的学习账号,修改初始密码以确保账户安全。原始登录密码统一为888888,首次登陆后应按系统要求修改密码。(具体学法考试步骤详见附件2:《网上在线学法考法系统操作指南》)。

完成激活工作后,各单位须向县法宣办上报激活情况,县法宣办以县为单位统计上报。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29日。

(四)在线学习考试

各类参学人员按照单位年度普法计划上网学习,系统平台自行计算学员学法积分。县法宣办负责辖区内单位(部门)学员上线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试工作。州法宣办适时对各地、各单位(部门)在线学法情况进行抽查。

为检验参学人员网上学法成效,我州将适时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统考,考试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开。

七、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在全面推进治县进程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尤其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运用网络平台创新普法工作,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社会普法实效以及节约资源成本的重要作用,自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二)因地制宜,狠抓落实。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推进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系统工作实施办法,指导、督促所属人员参加网络在线学法和考试工作。

(三)加强考核,强化保障。县法宣办要将网络在线学法考试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并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电子档案,把年度学习考试成绩报送相关干部管理部门备案。对组织工作不力、学法及参考率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情形严重的还将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将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相关费用纳入普法经费预算,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为提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系统的使用效率,及时咨询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在云南设有技术服务中心,保障系统维护更新。为提高服务效率,县法宣办已建立专门的系统维护管理QQ群,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将派技术服务人员加入该群,为用户单位或学员提供在线技术咨询服务。

全县各参学单位在学法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或问题,可直接通过电话、QQ等方式联系咨询相关维护管理人员。

责任编辑:教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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